关于对“十三五”自治区重点学科中期检查校内评审工作
安排的通知
各有关学院:
根据新教研办〔2018〕4号《关于对自治区“十三五”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》(附件1)要求,自治区教育厅将于10月对自治区各高校重点学科进行中期检查,中期检查采取学校自查、专家评议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。
为了做好我校“十三五”自治区重点学科中期检查工作,现将校内评审工作做如下安排:
一、检查学科
我校“十三五”自治区重点学科共10个,其中,高峰学科1个,高原学科9个。
1.高峰学科:作物学
2.高原学科:化学工程与技术、农业工程、畜牧学、兽医学、植物保护、基础医学、临床医学、药学、生物学
二、时间安排
1、9月28日-10月9日,学科撰写自查报告,学院组织院内专家进行审核把关。
学科依据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“十三五”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》,认真填写《“十三五”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情况中期自查报告》(附件2),填写内容时间段为2016年1月-2018年8月31日。
学院组织院内专家对学科自查报告进行审核把关,结合学院发展定位和发展目标给予指导,包括整合学科发展方向、培养带头人、组建学科团队、强化优势特色等方面的内容,填写《“十三五”自治区重点学科管理情况中期报告》(附件3)。
2、10月10日,学院报送材料。学科将学院审核通过的《“十三五”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情况中期自查报告》和《“十三五”自治区重点学科管理情况中期报告》电子版发送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。
3、10月11日,学校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审,并将意见反馈学科。
4、10月12日,学科材料修改。学科针对专家所提意见对材料进行修改,并将修改稿发送学科建设办公室。
5、10月15日,研究生处按照要求将材料报送自治区教育厅。
三、有关要求
1、校内评审程序。听取汇报、现场答疑、专家评议。
2、汇报要求。重点学科汇报时需制作ppt,每个学科15分钟,内容包括:中期任务完成情况,包括学科队伍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人才培养、国际合作交流等工作进展情况;学科建设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(含学校配套经费到位情况);学科建设与管理取得的经验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。
联系人:王志君 刘运东 联系电话:2055707
附件1:新教研办〔2018〕4号 关于开展自治区重点学科中期检查的通知.docx
附件3:新教研办〔2018〕4号 附件1“十三五”自治区重点学科建设情况中期自查报告.doc
研究生处
二0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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